心寒! 「台南擔仔麵」創辦人控兒敗家

TVBS – 2012年6月29日 下午12:25

台北市萬華華西街知名的「台南擔仔麵」,已經有半世紀歷史,除了招牌擔仔麵,上億的裝潢也相當受到矚目,然而創辦人許穆生苦心經營的店,卻被兒子拿來擔保借錢,傷透他的心;許穆生兒子許文聰,從2006年開始,陸續向一名曾姓男子借款200多萬,並偷取「台南擔仔麵」商用印章,偽造文書簽本票,直到付不出錢,被法院強制執行,才讓整起事件曝光。

店長張憶嵐:「那是5年前,那時候許文聰,老闆有說讓他來學習,可是不知道發生什麼事,他就沒進來,我們也不知道。」

一談到創辦人許穆生的兒子許文聰,台南老字號擔仔麵員工似乎也很無奈,許文聰突然在店裡消失,原來早就讓爸爸傷透心,從小愛玩樂,卻闖大禍!

2006年先後2次,偷了公司的商用印章簽本票,向曾姓男子借款200多萬,還拿爸爸的心血台南擔仔麵店面當擔保,沒想到付不出來,因此曾姓男子向法院聲請強制執行,才知道根本不成立,因為印章是偷的、本票也是偽造的,曾姓男子憤而提告,台北地檢署依照偽造有有價證券罪嫌,起訴許文聰。店員:「(裝潢)去年改的,去年就改了。」

創辦人許穆生(2005.12.19):「台南的麵的味道,一點點麻、蝦子、大蒜,還有蝦的湯。」

不只麵吸睛,更讓人驚豔的是裝潢,水晶燈西班牙進口,餐盤、餐具英國知名品牌,壁畫一幅就要近百萬,最貴的是這個歐洲古董桌,一個就要500萬,店面金碧輝煌,砸上億元打造,也讓這家店知名度大增,沒想到最後卻成了第二代擔保工具,這回許文聰罪名成立,全靠許穆生抱病出庭作證,大義滅親,心裡恐怕不好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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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三酒後嗆元配被當場抓姦 判刑四個月

中廣新聞網 – 2012年6月29日 上午6:00

又是喝酒惹的禍!新竹一名小三與有婦之夫交往,酒後居然拿床邊男友的手機,打給元配嗆聲,並聲稱男友就在床邊,元配一氣之下報警抓姦。警方和元配趕到小三的租屋處,當場發現兩人赤裸躺在床上。全案新竹地院審理終結,法官依妨害家庭罪名,判處小三四個月的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共十二萬元。(彭清仁報導)

據了解,已婚的邱姓男子因為合夥關係,與女姓股東日久生情而進一步交往。去年八月間,邱姓男子與女股東酒後在租屋處同床,卻不料小三一時興起,拿起邱姓男子的手機打了多通電給元配,並向元配嗆聲「你老公就在床邊」,「兩人正在做愛」等語。而邱姓男子則是因為太累,加上不勝酒力而睡著,根本不知道小三打電話給妻子。

元配不滿小三語出挑釁,接完電話之後立刻報警,並會同警方前往小三的租屋處,當場發現兩人全身赤裸躺在床上,元配一氣之下提出妨害家庭告訴。全案法官在審理時,小三當庭否認犯行,辯稱當時喝醉酒,完全不知道為何全身赤裸與邱姓男子躺在一起;不過邱姓男子在法庭則是坦承與小三發生性關係。法官認為被告明知邱姓男子已婚,竟與邱姓男子發生性關係,甚至還主動打電話給元配嗆聲,嚴重破壞告訴人婚姻關係,因此依妨害家庭罪名,判處被告四個月徒刑,得易科罰金十二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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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外遇就賠2400萬 醫師賴不掉

作者: 記者蘇位榮╱台北報導 | 聯合新聞網 – 2012年6月29日 上午2:22

署立桃園醫院徐姓醫師因為外遇與妻子簽下協議書,承諾若再犯就賠償妻子每月十萬元,要賠廿年;不料後來又被抓包和小三同居,妻子求償。台北地院判決,徐醫師應依約賠償妻子二千四百萬元。

徐姓醫師在2002年被妻子發現有婚外情,檢方依通姦罪起訴。徐妻也是醫師,同意撤告,但要求徐醫師簽下協議書,約定將存摺、提款卡及印鑑等都交給妻子保管;並承諾如再出軌,願意每月賠償妻子十萬元,支付廿年。

沒想到,徐醫師不改本性,又劈腿與小三出遊,還搬出去同居。徐妻拍到丈夫與小三牽手進出新北市淡水區愛巢的照片,徐醫師卻拒絕履行若劈腿就賠償妻子的承諾。

徐醫師辯稱,十年前簽的婚姻協議,限制他與異性同處一室,還要他把所有薪資收入存入妻子帳戶;協議違反公序良俗,也侵害他在憲法保障下的自由權、財產權,協議應屬無效。

他說,而且妻子未經許可進入他所住的大樓違法偷拍,違法蒐證,侵害他的隱私,照片沒有證據能力。

法官認定徐醫師所簽的協議,只是就「對婚姻不忠實的情況下」賠償妻子,規範符合社會常情。

徐妻連續在二個半月間拍攝的照片顯示,一女子勾著徐醫師親密緊靠進入屋內,兩人穿著有時休閒、有時正式,顯然同居共同生活。徐妻進入大樓公共空間拍照,沒有違反隱私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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協議禁小三!名醫又外遇 賠妻2400萬

TVBS – 2012年6月29日 下午12:07

大老婆的反擊,再度成功!署立桃園醫院急診室徐姓主任,10年前外遇,被同為醫師的妻子控告,當時他簽下協議書,承諾再犯就每月付妻子10萬元,共計20年,如今又被妻子發現,他和小三同居,法官因此判決徐姓醫師違約,得依協議賠償妻子共2400萬元。

韓劇「妻子的誘惑」:「你房間的床,都已經被我汙染了。」

韓劇中老公外遇,老婆被小三嗆聲,之後展開大反攻的情節,在現實生活中,大老婆也不再弱勢,向劈腿老公展開復仇,桃園一名急診室主任,因為偷吃被老婆抓到,因此判賠妻子2400萬。

原來徐姓名醫10年前,就因為外遇被妻子發現,簽訂協議書,承諾財產都將由老婆保管,之後如果再偷吃,就要付給妻子每個月10萬元,沒想到之後徐姓醫生,又再度犯下自以為男人都會犯的錯,因此法官判賠他必須根據協議書,每個月10萬元,要持續支付20年,等於這次偷吃的代價高達2400萬。

儘管徐姓醫師主張協議違反公序良俗,但法官認為醫師明顯違反協議內容,和女子過度親密,要求他履行協議書,如今大老婆猛力反擊,要給對婚姻不忠的老公一個教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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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宣明智不倫生女 李珍妮:「老公外遇,老婆要檢討」

NOWnews – 2012年6月29日 上午11:46

社會中心/台北報導

關於和聯電榮譽副董事長宣明智驚爆婚外情生女一事,李珍妮在接受媒體越洋電話採訪時表示:「我不承認自己是小三,更不是壞女人」,而且「老公外遇,老婆應該要好好檢討」;「如果以後我成為別人的太太,也會先檢討自己。」

根據《蘋果日報》的越洋專訪,人在歐洲的李珍妮表示:「我覺得男人會去外面找,總是在家裡有些不開心,不可能一個巴掌拍得響」;「所以做太太的要先檢討自己,或是看看自己是否忽略什麼。」

而對於是否會覺得對不起宣明智太太,她則表示:「不會耶!我覺得婚姻這個制度是錯的,因為每個人在不同階段會適合不同的人。」「我不承認自己是小三,我是紅粉知己,更不是壞女人。」

最後記者問她擇偶的條件是什麼?她也坦白的說:「經濟能力要比我好」而且「外表要體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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撇小三!李珍妮:男人外遇 太太要檢討

TVBS – 2012年6月29日 下午12:05

這幾天科技大老宣明智的婚外情,每天都有新的話題,為他生下女兒的社交貴婦李珍妮,隔海接受平面媒體採訪,不認小三身分,外界接連報導,她不但心情不受影響,對宣明智的太太也沒有歉意;她對記者表示,自己只是宣明智的紅粉知己,不是壞女人,她還說男人外遇這種事情,是一個巴掌打不響,做太太的要先檢討自己。

貴婦李珍妮:「以前人家送我東西,我不喜歡的時候,我就會馬上變臉。」

送禮沒送進李珍妮的心坎裡,說變臉就變臉,這是她的堅持,私生女風波至今,她首度接受媒體採訪,但不認小三身分。李珍妮(2009.2.25):「我就是採購,我就喜歡啊!」

出國帶貨,李珍妮親自出馬,和宣明智鬧出的婚外情,李珍妮隔海為自己辯解,不承認自己是小三,只是紅粉知己,更不是壞女人,那宣明智太座本尊,難道不認為李珍妮是壞女人嗎?李珍妮強調男人外遇,不可能一個巴掌拍得響,做太太的要先檢討自己。

李珍妮何來魅力能電暈大老闆,除了美艷熟女的笑容,更懂得打扮自己,10萬元香奈兒洋裝、伯爵鑽錶,大約30萬,拍賣會場買來的藍寶石戒指40萬,還有手提的鱷魚皮柏金包,脖子上閃亮亮的鑽石項鍊,算一算通通破百萬。李珍妮(2009.2.25):「掰掰。」

出入靠賓士代步,「貴氣閃閃」,非精品不買,買到最後代理國際品牌,變身老闆娘,蔡依倫夫婦、主持人利菁、舞蹈老師劉真,通通穿過她店內的精品服飾,看得出來她在名人圈有一定的人脈,即使人在海外,過往情仍炒得沸沸揚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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徵信社男女 捉姦捉上床

作者: 王己由╱台北報導 | 中時電子報 – 2012年6月29日 上午5:30

中國時報【王己由╱台北報導】

徵信社周姓男員工、陳姓女員工,受雇代客戶蒐證捉姦,沒想到二人近水樓台,捉姦卻捉上床,被女方丈夫朱男雇請另一家徵信社捉姦成功;床上還有一顆正在震動的跳蛋情趣用品,讓戴綠帽的朱男憤怒不已。

台北地院審結,依通姦罪各判周、陳有期徒刑三月,可易科罰金,緩刑兩年。法官諭知緩刑期間,須每月到華山福利事業慈善基金會進行兩小時、共計四十小時義務勞務。

朱姓男子懷疑卅九歲陳姓妻子紅杏出牆,委託徵信社暗中調查。去年三月廿五日徵信人員發現陳女與周姓男同事,進入松山一家賓館,立即通知朱男與警方到場捉姦。朱男在房門打開後,發現四十九歲的周男下半身圍著浴巾開門察看,妻子則是全裸躺在床上,旁邊還有一顆仍在震動的情趣用品跳蛋。

朱男氣得提告,二人不斷求情還簽切結書並答應賠錢,朱心軟就原諒二人,還丟棄現場找到的衛生紙等證據,二人因此都獲檢察官不起訴。

後來二人反悔不賠錢,朱男為懲罰二人,就找來當初見證談和解的律師,證明妻子和周男,當時都坦承通姦,然後向高檢聲明再議成功,發回北檢偵查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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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三來電嗆在嘿咻 元配帶警捉

自由時報 – 2012年6月29日 上午4:34

〔自由時報記者王錦義/新竹報導〕新竹市游姓女子與有婦之夫邱男交往,去年8月間,兩人上床發生性關係前,游女竟「侵門踏戶」,囂張地拿邱男的手機撥打電話給邱的元配溫女,嗆聲兩人正在嘿咻;大老婆聞訊怒帶警察當場抓姦,新竹地方法院依妨害家庭罪,判處游女4個月徒刑。

記者昨晚到游女居住的社區欲得知她的回應,但管理員表示,游女已無居住於此了。

檢警調查,39歲邱姓男子與42歲游姓女子共同經營PUB,兩人生意合作無間,邱男也經常到游女的住處討論經營事項;住在同社區的親戚發現,曾懷疑邱男與游女有染,向妻子溫女通報「妳老公常到社區找她!」但妻子相信丈夫到對方家裡僅談論生意。

去年8月12日凌晨,兩人在游女的租屋處飲酒談天,酒酣耳熱後準備上床發生性關係,游女竟拿邱男的手機打給邱妻數通未出聲電話,後來直接出聲「妳老公在我這裡」。

邱妻不滿游女語出挑釁,帶警員到游女租屋處當場抓姦,看到兩人赤裸躺在床上,憤而對兩人提告,不過後來原諒老公撤回告訴,僅告游女妨害家庭。

游姓女子到案後否認犯行,辯稱喝醉酒不知道為什麼裸身與邱男躺在一起;而邱男則向法官作證,兩人的確有發生性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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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師違約2度外遇 月付10萬賠妻20年

自由時報 – 2012年6月29日 上午4:34

10年前通姦 協議換撤告

〔自由時報記者張文川、邱俊福、周敏鴻、謝武雄/台北報導〕署立桃園醫院急診科主任徐國芳,10年前被醫美名醫妻子蔡美玲抓姦,簽下協議書以換取妻子諒解撤告,答應若再偷吃就每月付10萬給妻子,連付20年。徐某去年又被妻子拍到他與別的女人同居,蔡女訴請履約,台北地院昨宣判蔡美玲勝訴,徐某應依約按月給付10萬元,20年共須付給老婆2400萬元,可上訴。

分居6年 男方提離婚

這對醫師夫妻已分居6年,徐國芳去年訴請離婚,北院認婚姻失和的責任不應歸咎於妻子,判決徐國芳敗訴,目前上訴高院審理中。目前在署立桃園醫院擔任急診科主任的徐國芳及在張超翔醫學美容皮膚專科診所擔任副院長的蔡美玲昨天都沒有上班,記者前往兩人位於敦化南路戶籍地按門鈴,無人應門,無法得知兩人回應。

判決指出,91年徐醫師與鍾姓女子通姦被老婆逮到,檢方起訴後,徐國芳與妻簽下協議書,承諾存摺、印章、提款卡都交給妻子保管,家用全由徐出;未來丈夫若有婚姻不忠實行為,願按月付給妻子10萬元20年;妻要求離婚時,丈夫不得異議。

雙方6年前正式分居,蔡美玲去年2月出示照片指出,丈夫在淡水與不知名女子手挽手,出雙入對進出同一棟大樓,狀似親密同居,為期2個半月不輟,蔡美玲認為丈夫再度出軌,拿出這紙協議書到法院訴請丈夫履約。

主張協議違公序良俗

徐國芳主張這份協議書違反公序良俗,侵犯了他的財產權、自由權和生存權,應屬無效;他也反控妻子妨害秘密,指控她在淡水的社區偷拍,不過獲檢方2次不起訴,聲請交付審判被駁回而宣告無罪確定。

北院法官認為協議書的用意在於維護婚姻家庭生活,並表彰斷絕婚外情的決心,且徐為開業醫師,收入豐厚,每月支付10萬元應「綽綽有餘」,不致影響其生存權,所以判決妻子勝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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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師再三外遇 判賠2400萬給妻子

中廣新聞網 – 2012年6月28日 上午11:55

一名署立桃園醫院急診室的主任,因為不斷發生外遇事件被逮,氣得妻子狀告法院,要求丈夫必須履行先前被逮時,承諾若再犯將補償新台幣兩千四百萬元的補償費。台北地院審理後,判妻子勝訴,未來每個月可以收到補償費十萬、長達二十年。(潘千詩報導)

判決書指出,徐醫師被妻子發現對婚姻不忠,十年前遭檢方以通姦罪嫌起訴。幾經協商,兩夫妻同年底簽下協議書,承諾將每月薪水存到妻子戶頭,並將現金、提款卡、印章等交給妻子保管,方便監督。徐醫師又另外承諾妻子,假若日後再偷吃,願意每月給付十萬元補償,共計二十年。但徐醫師的妻子事後又再次查出,他仍與一名女子同居在新北市淡水,指控他並沒有照協議書的規定,節制行為,因此提出民事訴訟,要求徐醫師履行協議。

北院審理時,妻子出示長達兩個半月拍攝到的照片,證明徐醫師確實與女子親密進出社區。法院最後認定,徐醫師又再次偷吃被逮,因此必須履行協議書的約定:每月補償妻子十萬元,共計二十年,總計新台幣兩千四百萬元,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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