韋汝27歲被惡整 抓姦變慶生

作者: 陳亭均╱台北報導 | 中時電子報 – 2012年12月2日 上午5:30

中國時報【陳亭均╱台北報導】

韋汝11月30日過27歲生日,原只想在家低調慶生,竟被朋友騙到北投旅館,上演一齣「抓姦烏龍」,她好氣又好笑,不過也深感友情可貴。

當晚韋汝的友人找她哭訴老公偷吃,請韋汝幫忙抓姦。她1日笑說,「我立馬衝過去,下大雨我還開超快,因為怕他們辦完事,一定要趕在進行中破門而入」。她曾因小三感情受挫,一路怒火中燒,碎碎念道,「這男人死性不改,竟在我生日這天偷吃,噁心死了」,甚至默背台詞,「我要對妳提出妨礙家庭告訴」。

一到現場,韋汝負責推門,當眾人衝入房間,掀開棉被,生日蛋糕擺在床上,讓她又驚又喜。事後她笑說「很白癡,但有這些朋友真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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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雅筑曾少宗開房間 末日遇抓姦

作者: 許容榕╱台北報導 | 中時電子報 – 2012年12月24日週一 台北標準時間上午5:30

中國時報【許容榕╱台北報導】

台視八點檔《東華春理髮廳》演員六月、劉至翰、楊雅筑、曾少宗、茵茵22、23日到輔大花園夜市、士林夜市掃街造勢,分發禮物給粉絲。馬雅人預言的21日世界末日剛過,眾人笑稱是「末日重生」,楊雅筑提起末日遇到離奇事,她和曾少宗在林口的汽車旅館「開房間」趕拍戲,隔壁房卻真有人在抓姦!

她說,先是工作人員看到一名女子走到隔壁房,打趣說,不知道是不是來「上班」的,後來又來兩位警察,她還不覺有異,以為是拍戲打擾到客人,警察來關切,等到他們全部拍完收工了,同劇演員茵茵才發現隔壁原來在抓姦,警察還問那個女子(當事人)「抓人要有證據、妳要不要告他」?一旁楊雅筑卻心裡納悶:「都世界末日了,幹麼還要抓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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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女楊雅筑末日趕拍戲 「真槍實彈」抓姦看傻眼

ETtoday – 2012年12月24日 上午12:01

記者吳玫穎/台北報導

楊雅筑22號「世界末日」趕拍八點檔《東華春理髮廳》,跑去汽車旅館取景拍攝,卻巧遇「真槍實彈」抓姦實況,讓劇組一行人都看傻眼地直呼:「感覺好像在拍戲!」

六月、劉至翰、楊雅筑、曾少宗、高捷、陳霆、茵茵等人趁耶誕前週末(12/22、12/23)不畏入冬以來最強冷氣團勤跑台視《東華春理髮廳》宣傳,笑說:「現在算是末日後的『重生』,我們要努力拼收視佳績。」

楊雅筑、茵茵和曾少宗三人更透露,末日當天到汽車旅館趕戲,不料卻目睹「真槍實彈」抓姦實況,茵茵還看到警察與一名女子在某房間車庫門口要「抓人」,一行人看得目瞪口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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辯稱出借精液 男相姦判5月

中央社 – 2012年12月2日 下午12:06

(中央社記者黃意涵台北2日電)湯姓男子與已婚婦通姦,留下沾有精液的護墊被抓到後,辯稱是借精液給婦人。台灣高等法院不採信,日前將湯男判刑5月確定。

根據高院判決指出,已婚的李姓女子於民國99年7月與湯姓男子在旅館發生性行為後,李女先生在李女的皮包內發現有旅館用的棉花棒、牙籤及茶包等物,因此起疑蒐證。

李女先生原本就懷疑妻子與湯男過從甚密,隔天又在位於桃園市住處的浴室垃圾桶內發現1片沾有精液的護墊後,送至桃園地檢署提告。

法院審理時,李女辯稱沒有和湯男發生性行為,是因想結束婚姻、讓先生死心,才向湯男借精子塗在護墊上;湯男則辯稱,他同情李女,才答應借精液,並將精液塗在棉花棒後交給她。

法院一審認為,若是以沾有精液的棉花棒塗在護墊上,棉花棒應早已乾涸而不易塗抹,但護墊上的精液呈現塊、面狀,並非像棉花棒以點狀或畫線方式所塗抹,因此不採信兩人說詞。

法院審理認為,李女未顧及配偶感受、妥善溝通處理婚姻問題,與湯男犯後都否認犯行等,分別以通姦及相姦罪判處李女4月徒刑、湯男5月徒刑,都可易科罰金。高院審理後駁回上訴,維持原判決確定。1011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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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訊求人妻原諒 城市小姐通姦起訴

自由時報 – 2012年11月29日 上午4:30

車上鹹濕錄音成鐵證

〔自由時報記者林俊宏/台北報導〕2007年獲選城市小姐第6名的E奶藝人張璧妃,被控和已婚朱姓男子於今年3月多次到摩鐵或張女住處發生性關係,朱妻在丈夫車上偷裝錄音筆,錄到張女向朱男嗲聲嗲氣地撒嬌「那天你把我弄得好舒服」等打情罵俏對話,成為兩人通姦鐵證,台北地檢署昨依妨害家庭罪將張璧妃起訴。

檢方說,張璧妃事後還傳簡訊「犯了所有女人都會犯的錯」求朱妻原諒,措詞和香港藝人成龍多年前桃花事件的「我犯了全天下男人都會犯的錯」雷同,朱妻更光火,決定告到底;至於朱男因向妻認錯,朱妻選擇原諒,朱男也在偵查庭承認和張璧妃婚外情,但開庭過程始終低頭。

張否認與人夫上床

張璧妃則否認曾和朱男發生性關係,辯稱2人透過臉書認識,朱男介紹金融保險工作給她,後來追求她,2人只有接吻、愛撫,且她的肚臍附近有刺青圖騰,若發生性行為,朱男應可指認,但朱認不出來。

檢方指出,朱妻提出的錄音光碟檔超過3小時,雖無車震做愛情形,但內容多次提到2人交往,且2人對話鹹濕,對於魚水之歡,朱男還說張璧妃讓他很累,顯見發生性關係。

檢方認為,張女刺青的時間點不明,加上2人是否發生性行為與女方身體特徵無關,朱妻清楚錄到男女在車上親密對話,且朱男手機和張女密集往來,檢方認定證據確鑿。

曾控牙醫院長性侵

張璧妃過去曾和綽號「小風」的咖啡店女服務生,一起指控新北市某牙醫診所楊姓院長同時性侵她倆,北檢調查發現,2女都比楊男高大,張璧妃還曾是美國摔角表演賽冠軍,且案發後傳簡訊示愛,包括越人歌的「得知王子,山有木兮,心悅君兮君不知…」、崔輔國的唐詩白紵辭「窈窕繁華貴後宮;璧帶金釭皆翡翠,一朝零落變成空」、唐朝梅妃寫給唐玄宗的樓東賦「桂葉雙眉久不描,殘妝和淚流紅綃;長門盡日無梳洗,何必珍珠忍寂寥?」等詩詞,檢方認定性侵事證不足,將楊男不起訴。

自爆遭藝人鹹豬手

張璧妃還曾自爆2009年底和綜藝天王吳宗憲在酒店巧遇,當時吳宗憲不但與酒店小姐舌吻,還對她伸鹹豬手,甚至想強吻她,吳宗憲召開記者會表示自己不認識張璧妃,痛批張女想藉此成名「司馬昭之心,路人皆知」,嗆說要告她,張女隔天改口說「一切都是誤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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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教授與酒店小姐裸睡同床 空姐妻怒告通姦

NOWnews – 2012年12月9日 下午12:22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某知名國立大學教授驚傳外遇劈腿情,上周四(6日)深夜擔任空姐的妻子與警察、徵信業者前往在北市臨沂街的套房抓姦,而該名教授與1名酒店女子共眠在床,教授身穿內衣褲,共枕女子則上身赤裸僅穿內褲,教授卻惱羞成怒當場怒斥妻子「爛女人!」警方將教授與共枕女子帶回警局作筆錄,兩人異口同聲否認通姦,而教授妻子堅持控告,並指稱丈夫同時與3名女子交往。

擔任空姐的妻子表示,婚後教授買了北市臨沂街1千多萬元的套房登記在妻子名下,兩人婚後住臨沂街另間登記謝名下房屋,但丈夫常藉著學校有事,外宿學校宿舍3至5天,今(2012)年2月甚至收到丈夫誤傳的簡訊「沒想到妳這麼專情,我會默默守護妳」,因此懷疑丈夫有外遇,因為這起事件兩人曾多次大吵,其中有一次丈夫把妻子的頭推去撞牆。

上周四(6日)深夜,空姐妻偕同警察、徵信業者前往臨沂街套房,當時教授與共枕女子已關燈入睡,徵信業者一路跟拍,空姐妻則上前掀開棉被,赫見該名女子上身赤裸,僅穿內褲,教授回神後開始怒斥妻子,警方則搜遍屋內,但未找到通姦證據,過程中教授曾輕聲對共枕女子說,等等去警局就說你有裸睡習慣,兩人被帶回警局作筆錄時,仍否認通姦。

空姐妻也隨即尋找律師協調離婚一事,但因2戶房子歸誰未能談攏,加上教授否認通姦,因此上(11)月憤而控告丈夫及2名酒店女子連帶求償4百萬元,台北地院審理中,而另一名酒店女子因不知身分,尚未提告。

空姐妻指出,婚後丈夫常以賤女人、爛女人怒斥她,甚至說自己是因為貪圖他的名氣、金錢才跟他在一起,讓她覺得很自卑,教授因捉姦時當著警察等人怒罵妻子「爛女人」,因此空姐妻8日在控告丈夫公然侮辱罪。

該名教授表示,完全是婚姻糾紛惹的禍,也承認自己有錯,但絕無通姦一事,警察未搜索到通姦證據,且當天該名裸身女子是因為喝醉,不得已才將她帶去套房休息,但未做越軌之事,針對妻子指控他動粗,他表示,坦承自己與妻子有多次肢體衝突,目前只希望雙方能夠好聚好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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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性若結婚 仍受通姦罪規範

作者: 本報訊 | 台灣立報 – 2012年12月13日 上午4:43

【記者史倩玲台北報導】由台灣伴侶權利推動聯盟推動的台灣多元家庭法制化第一波的民法修正草案,推出後大受社會迴響。不過,伴侶盟秘書長簡至潔表示,由於伴侶制度非婚姻制,因此,刑法通姦罪並不適用於伴侶制度。

雖然推動通姦除罪化經過婦團長時間的推動,同時也是世界潮流,但簡至潔表示,伴侶盟的修法範圍僅限於民法,未擴及到通姦罪的刑法,因此,在同性婚姻的部分,如果草案通過,未來同性婚姻仍受通姦罪的規範。

簡至潔說,同性婚姻及收養制度的修法目的,在於取消婚姻制度的性別限制,讓同性以及多元性別者都可以自由結婚,因此除了將男女婚姻年齡修正為一致,及男同志伴侶在現行科技發展下,沒有子宮可以孕育小孩,因此暫時不適用「婚生推定」規定外,現行婚姻制度的其他規則全數保留。只要現行婚姻存在通姦罪,進入婚姻制度的同性與多元性別者也將受到通姦罪規範。

伴侶≠配偶

伴侶盟的草案是由三套制度所構成,一套是同性婚姻,一套是不分性別、性傾向、不以性關係為必要基礎的伴侶制度,一套是多人家屬。

伴侶制度與多人家屬是新創設的制度,保障對象並不以戀人作為基礎,由於好友、兄弟姊妹均可以締結為伴侶,而伴侶間也不是刑法第239條規範的「有配偶」之人,因此在法令解釋上,伴侶盟草案中的伴侶制度與多人家屬都不受刑法通姦罪的規範。不過,簡至潔表示,同性婚姻受通姦罪規範,並不表示伴侶盟贊成通姦罪的存在。

事實上,由於通姦罪主要是懲罰女人,因此通姦除罪化幾乎是婦團的共識。根據國科會社科中心博士後研究員官曉薇,1999年到2005年法院裁判通姦罪的統計數字進行分析,發現被告通姦的丈夫,有50%的機率被撤回提告,但是對於被告通姦的妻子,只有23%被撤回。也就是說,丈夫對於妻子的外遇是更加無法容忍。因此,即便先生被告通姦的人數多於太太,但是如果根據判決確定數字,最後妻子被定罪的人數多於丈夫(太太被判刑209人,先生被判刑181人)。

女人多為難女人

多年來婦女團體還指出,多數妻子會撤銷對丈夫的提告,卻保留對女性第三者的告訴。從官曉薇的統計發現,女性第三者被告的人數已經遠高於丈夫(女性第三者被告人數為512人,先生為420人),若再算入丈夫被撤告的人數遠多於第三者女性,最後先生被提告的人數只有210人,而女性第三者則高達349人。

婦女新知基金會也指出,從法條來看,通姦罪看似性別平等的男女都罰,但從實務操作的面向來看,通姦罪的存在,卻造成懲罰更多女性的效果,無論是懲罰女性第三者,還是懲罰外遇的太太。通姦罪也無法阻止社會上普遍可見的男性外遇,但受到刑法懲治卻是女性為多。這也突了刑事通姦罪罰的不合理,因為一條看似平等的法律,卻因為社會對於男性外遇的容忍遠遠高於女性,造成性別不平等的法律效果。

伴侶盟表示,要根除性傾向歧視並保障多元家庭權益,身分關係立法有急迫性與重要性,因此將多元家庭身分關係合法視為優先議程,行有餘力才能投入廢除通姦罪的行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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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庭借計算機…女自曝通姦480次

自由時報 – 2012年12月5日 上午4:28

5年姦情 稱每週3、4次

〔自由時報記者楊政郡/台中報導〕楊姓女子(36歲)90年間結婚,被查出93年間起至100年6月止與徐姓男子(34歲)同居通姦,法官當庭要求她算出性行為次數,她自己算480次,法官依一罪一罰判1年6月,緩刑3年。徐某相姦罪原不起訴,但原告不服提再議,目前台中地檢署續查中。

此案通姦次數,楊女在偵訊時供稱每週3、4次,檢察官以接續犯起訴,認定一罪,但審理時法官認為通姦罪應一罪一罰,在法庭上法官要求楊女自己算,書記官借計算機給楊女,楊女算出480次,法官就認定這個數,480罪1次判2個月,合併執行1年6月,在法庭上雙方和解,楊女取得前夫李男諒解,給予緩刑3年。

據判決書指出,楊女在90年間與李男結婚,育有2子,100年7月協議離婚,同年9月徐某與楊女有債務糾紛,徐某對「楊女與前夫」共有房產聲請假扣押,李某才對楊女與外遇對象徐男提出妨害家庭告訴,查出楊女在93年間就與徐某同居通姦(中途中斷2年,徐某出國,在一起時間以240週計,每週兩次)至100年6月止。

1罪1罰 被判1年6個月

楊女與徐某均坦承姦情,檢察官認為妨害家庭通姦罪屬於接續犯,只以一罪論,不需算出詳細數字,可是法官認為通姦罪應一罪一罰,在法庭上為了算出次數,法官讓楊女自己核算480次,並以此認定。

不知她已婚 男友不起訴

而此案徐某辯稱多年來不知楊女已婚,楊女腹部有2次剖腹產刀疤,2人做愛時卻視而不見;徐某拿出2人所拍婚紗,表示已論及婚嫁,證明兩人交往期間,楊女一直隱瞞已婚身分,檢察官認為徐某所言可採,給予不起訴。但李某不服提再議,台中高分院日前發回台中地檢署續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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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姦加誹謗》小三懷孕被棄 罵大老婆出氣

自由時報 – 2012年12月1日 上午4:30

涉散發文宣指平胸小腹婆、卸妝沒有眉毛五官的女人等語 被起訴

〔自由時報記者鮑建信/高雄報導〕高雄市薛姓「小三」與李姓男子平均每週做愛三次,一年多來共一百八十次,後來薛女懷孕被疏遠後,竟然找李妻出氣,涉嫌散發文宣諷刺她「平胸、大腮幫、大餅臉」等,罪加一等。

起訴書指出,九十八年十一月間,薛女與有婦之夫李男在高雄市汽車旅館發生一夜情,並自隔月至去年五月十六日止,以每週約三次頻率,在薛女位於高雄市左營區住處「炒飯」,前後共一百八十次。

後來薛女懷孕兩個月後,發現李男執意疏遠不認帳,把氣出在李妻身上,自六月一日至七月二十日,在鳳山區頂庄路等處,散發文宣和照片,藉由李男外遇之事,來諷刺、誹謗她。

文宣內容指李妻「大餅臉、大腮幫、粗手臂平胸小腹婆、卸了妝沒有眉毛五官的女人、難怪只有枯守這段悲哀婚姻的份」等,並說,會把兩人親密照片寄給李妻同事。

李男應訊時,坦承發生婚外情;薛女則承認有曖昧往來、否認發生性關係,但坦承散發文宣和照片。

承辦檢察官偵查後,認為薛女所辯不可採,依通姦和加重誹謗罪提起公訴,李則被依通姦罪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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懷疑老公有外遇 少婦怕吃虧選擇先出軌

NOWnews – 2012年12月19日 上午7:12

大陸中心/綜合報導

一名少婦原本擁有別人羨慕的一切:老公高大帥氣,在國營企業任職。她自己同樣任職政府公部門,有一個兩歲多的兒子…。然而,猜忌卻毀了一切。

大陸媒體報導,這名少婦與先生自大學相戀,一路走來相當恩愛,但兩年前,丈夫獲得升遷,出差應酬增多了。她常聽身邊的人說,外出應酬都會找女人之類的話,她開始留意老公的手機簡訊等,老公應酬回來她就聞老公身上是否有女人香水味。

「他這麼帥,他在外面肯定有很多女人喜歡的」。她開始懷疑老公有外遇,但就是找不到證據。因此只要老公出差,就開始擔心,老公出差回來,她就開始搜索證據,看車上是否有女人頭髮,手機是否有曖昧簡訊等。

有一次,在老公出差第二天的凌晨3時多,她翻來覆去依然無法睡著,便打手機給先生,一連打了很多通,都無人接聽。最後,她甚至直奔丈夫出差地,卻沒找到人,一口咬定先生背叛她。

之後,她跟丈夫大吵了一架,無端被懷疑的先生也不願多解釋;當晚,少婦上網認識了一個男子。見面後,在向該男子傾訴自己的不幸之後,該男子安慰了她,她與對方發生了關係。

之後,她繼續尋找老公出軌的證據,但查找多日都沒有發現任何蛛絲馬跡。近日天,無法忍受內心的折磨,她向老公攤牌,「我已經有外遇了,你有你就承認吧。」少婦先生沒有指責她,但選擇了冷戰。

最後找了兩性專家求援,專家分析,少婦對自己的行為感到愧疚不已,覺得自己對不起丈夫。但也認為,出軌是被逼的:與其讓丈夫出軌對不起自己,不如自己先出軌,反正我不能吃虧。

心理咨詢師說,少婦混淆了想象和現實的區別,因此認定老公有外遇,加上她性格的強勢和不吃虧的心理作祟,透過自己出軌來求得心理的平衡,但真相是老公並未出軌,因此她心理的天平又失衡,因此無法忍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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