臉書密謀外遇對策 忘記登出曝光

作者: 馬瑞君╱台中報導 | 中時電子報 – 2013年5月18日 上午5:30

中國時報【馬瑞君╱台中報導】

廿六歲、台中市楊姓有夫之婦,與已婚的蕭姓外遇男在網路臉書沙盤推演、討論「防通姦被識破」妙招,沒想到百密有一疏,忘記將電腦登出,給了廖姓丈夫完全蒐證機會,楊女、蕭男一審均被依妨害家庭罪判三月徒刑,得易科罰金。

「他說他在維持家庭完整,而我是不要臉的女人。」「因為我外遇,沒立場爭監護權,煩。」「我要承認我喜歡你,但打死不認上床?」「證據是要抓姦在床的意思嗎?」「就算有接吻、摟摟抱抱的照片,只要沒有任何上床的證據,都是沒有。」「嗯,那現在一直到離婚都不能愛愛了。」

楊女與大她七歲的蕭男,兩人都已婚,互為對方的「小三」、「小王」,發展婚外情關係約有一年,除了出遊、共度跨年夜外,還會不時以臉書發私訊聊天,蕭男還以「豐富法學知識」,教導楊女如何避免被丈夫抓到外遇證據,只要「死不承認」走法律程序還有機會離婚、並爭取小孩監護權。

沒想到,百密一疏,廖男早就發現妻子異狀,暗中蒐證,楊女上網後忘記將臉書帳號登出,讓其夫得以存下兩人的對話內容,雖無法「抓姦在床」,卻有兩人有姦淫關係的證據,控告二人妨害家庭。

楊女、蕭男在法院果然堅持沒有性行為,辯稱廖男所提證據無法證明,台中地院審理後認定按一般經驗法則,兩人確有私通行為,均判處三月徒刑,得易科罰金。

楊女則對丈夫提妨害電腦使用罪告訴,但因廖男明確提出他並不知道妻子的臉書帳號、密碼,是因對方使用後未將臉書帳號登出,因而他使用家中電腦只要點選臉書網站,就會自動連結到妻子的臉書網頁,他才會看到兩人的私人對話內容,廖男因而獲不起訴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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抓妻外遇裝GPS 「吃七碗」老闆挨告

TVBS – 2013年5月15日 下午1:16

台中市知名油飯「吃七碗」負責人,懷疑妻子外遇出軌,不只找徵信社跟拍,還在妻子座車下加裝衛星定位追蹤器,結果沒有抓到妻子出軌證據,偷裝GPS行徑還被妻子發現報警,警方依照違反電信法,以及妨害秘密罪,移送法辦。

招牌油飯,淋上滷肉和幾片小黃瓜,台中知名的「吃七碗」油飯,每到用餐時間,店內幾乎座無虛席,但老闆和老闆娘卻為了家務事,鬧上媒體版面,老闆娘指控丈夫,在她車上裝追蹤器,要抓出軌證據,但她說自己明明沒有,一氣之下,報警處理。

老闆娘:「我去跑業務的時候,有時候會跑到車少的地,我車速如果快,他(徵信社)就快,車速如果慢,他(徵信社)就跟著慢,車廠跟我說,車上有個(GPS),不是我們公司的。」

老闆娘說,丈夫不只找徵信社,跟蹤她,之前也曾因為拿不到錢,把店裡砸得亂七八糟,害她做不成生意。老闆娘:「他賭輸錢,跟我要錢要不到,他就說妳不給我,我也不給妳做生意,把我所做好的成品都倒掉。」

老闆娘澄清,自己根本沒有外遇,都是丈夫疑神疑鬼,去年7月,一口氣花了17萬多,找徵信社在她座車下裝GPS、錄音,並且跟監蒐證。老闆李垂欣:「大家都在風聲說,我妻子被男人載走,什麼人、什麼人。」記者:「現在被告了,你怎麼辦?」李垂欣:「我也沒辦法啊。」

名列台中市數一數二的知名油飯,鬧到夫妻倆要對簿公堂,律師表示,妻子外遇,涉及妨害家庭,刑期是一年以下,但丈夫派人跟監,觸犯的是妨害秘密罪,要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還違反電信法,最高要罰50萬,這起案件,丈夫沒有妻子外遇證據,還要吃上官司,得不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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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夫抓猴快半拍 只見前戲不起訴

作者: 張嘉文╱台北報導 | 中時電子報 – 2013年5月9日 上午5:30

中國時報【張嘉文╱台北報導】

王姓工廠老闆懷疑妻子和員工有外遇,駕車尾隨妻子,見妻坐上張姓員工的小客車,且疑似在車震,趕緊拿攝影機上前蒐證,因時機太早,僅拍下兩人下身赤裸畫面;檢察官認為,現場並無保險套等相關事證,無法證明兩人有姦淫行為,因此不起訴處分。

王姓老闆在台北市經營工廠多年,妻子也在工廠內幫忙;不料,卻和張姓員工日久生情。王發現妻子常在午休時間和張男各自駕車離開工廠,決定當狗仔跟蹤。

一月卅一日下午二點,王發現妻子又藉口離開公司,他假裝應允後駕車尾隨,見妻子將車開到公司附近停好,然後搭上早在一旁等待的張男車子,一起前往民權東路六段一處偏僻巷子。王男刻意將車停在離兩人約五百公尺左右觀察,只見兩人爬到後座,七、八分鐘後,疑似在脫褲子,車子也開始搖晃。

王立刻拿攝影機上前蒐證,不料時機太早,王妻和張男僅在前戲階段,但兩人都嚇一跳,來不及穿褲子,被拍下下半身赤裸畫面,並馬上報警處理,提告妨害家庭,但二人辯稱,彼此只有撫摸下體,並未發生性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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員工搞上董娘玩車震 下身赤裸被抓包不算通姦

NOWnews – 2013年5月9日 上午10:41
社會中心/台北報導

一名工廠的董娘,與自家的一名員工發生婚外情,老闆懷疑妻子讓他「戴綠帽」,日前見看妻子坐上該名員工的車後,疑似在車內大搞「車震」。老闆尾隨其後,並拿出攝影機上前蒐證,但疑似太早拍攝,只拍到2人下半身裸露的畫面,現場也無保險套和採集到精液反應,法院認定罪證不足,不予起訴。

這起丈夫拍到妻子和小王裸下半身、怒告通姦卻罪證不足的案件,發生在今年1月31日中午。台北市一名45歲的吳姓工廠老闆娘,和一名自家的51歲張姓男員工「有染」,吳女的丈夫發現妻子和張男常會同時在午休時間一同「消失」,懷疑兩人關係不單純,因此當天中午趁妻子開車外出時,自己騎車尾隨其後。

丈夫發現吳女將車停好後,再轉搭張男的車子幽會。張男將車輛開到一處巷弄內停靠路邊後,不久車身便出現晃動情況,吳夫見狀便拿著DV衝去蒐證。但可能衝入時機太早,吳夫衝去看到2人下半身赤裸,還處於前戲階段,現場並未發現保險套、衛生紙團等,也未採集到張男的精液反應。

吳女丈夫事後仍報警處理,提告妨害家庭。吳女和張男在法庭上否認發生性關係,2人僅只有愛撫,僅管吳女丈夫痛罵兩人,但法官根據吳女丈夫提供的DV內容,僅拍到2人下半身裸露的畫面,現場並未發現到保險套和張男的精液反應,雖然行為不當,但並不符合通姦構成要件,不予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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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妻內褲沾小王精液 辯稱脫褲讓對方「自瀆」

NOWnews – 2013年5月7日 上午10:49
社會中心/新北報導

一名已婚婦女外遇結識一名小她14歲的「小王」,婦人丈夫發現妻子內褲,沾有不明體液,他心生一計將妻子內褲冰存起來,聲請採集DNA,果真發現其他男性的DNA反應。丈夫怒告通姦,妻子竟辯稱是和男性友人散步時,對方一時性起,她脫下內褲讓對方「自行解決」,檢方聽後痛批辯詞太瞎,6日將2人起訴。

這起已婚婦女辯稱脫下內褲讓男性友人「打手槍」、遭檢方痛批辯詞太瞎的案件,根據《蘋果日報》報導,該名46歲的蘇姓女子,10年1月和邱姓丈夫結婚前,就已結識32歲的黃姓男子。雙方互動密切,即使蘇女婚後仍有往來,引發邱男起疑心。100年5月10日晚間7時左右,蘇女帶著情趣用品稱說要到旅館「放鬆一下」,當晚11時才返家。

邱男見妻子換下的內褲,疑似沾有男性分泌物,於是私下將內褲冰存蒐證,事後怒告妻子通姦。檢方原先因證據不足不予起訴,但邱男聲請再議成功,檢方重新偵查。邱男將妻子內褲泡水採樣和送驗,果真驗出男性DNA反應,經比對後證實內褲的精液反應是黃男所有。

檢方傳喚2人到庭說明,黃男否認曾和蘇女發生關係,聲稱當時是借用對方內褲用來自瀆;蘇女也辯稱自己一時禁不起對方請求,才會脫下內褲讓黃男「自行解決」,事後再穿回內褲。但檢方痛批2人辯詞太瞎,6日依通姦罪將2人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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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民調:8成2民眾 反通姦除罪化

作者: PTS | 公共電視 – 2013年4月30日 下午8:00

為了瞭解國人是否贊成廢除刑法「通姦罪」,法務部進行民調,發現有高達八成二民眾反對通姦除罪化,甚至有婦女團體主張,應該保留「通姦罪」,以保障元配權益,不過也有法律學者認為,許多國家選擇廢除通姦罪,是因為它沒有辦法維持婚姻的延續。

結了婚還與配偶以外的人發生性關係,觸犯刑法的通姦罪,不過也有聲音出現,希望通姦除罪化,到底民眾是怎麼看,法務部上周進行民調,電訪一千多位民眾,高達八成二的人認同、用刑法處罰通姦是合理的,有婦女團體也認為,通姦不該除罪化,這是保障遭到劈腿的元配權益。

==台灣女人連線理事長 黃淑英==

女人有這樣的工具

在某種程度上可以遏止

那樣(外遇)的一個猖獗的發展

如果說這個工具沒有了

會不會造成男性跟小三

更惡行惡狀的情況

這樣的一個工具 她要不要使用

那她自己去做判斷

不過在一場座談會上,有學者指出,許多歐洲國家都廢除通姦罪,其中德國國會還做過調查,釐清通姦罪對於婚姻、沒有正面作用。

==台大法律系教授 黃榮堅==

對於婚姻的維護

沒有正面的作用

而且正好相反的

它對於婚姻的維護有催促

加速它的破壞

也有學者憂心,要讓通姦入罪,會出現像是破門而入等等蒐證行為,反而會有更多侵害權益的風險。

==台大法律系教授 林鈺雄==

第一個就是侵入住宅罪

大家知道抓姦嘛

因為它有證據困境

捉姦在床就衝進去

第二個 我們實務上最多的

315條之1妨礙秘密的

類型的行為人

就是抓姦的人

不過婦女團體認為,社會對於男性外遇,採取比較寬容的態度,每每要元配忍耐原諒,如果再沒有通姦罪,對一些婦女來說,變得完全處於弱勢而沒有籌碼。而法律學者則認為,面對感情與忠貞的維護,通姦罪是無效的手段,並沒有存在的必要。

記者 林靜梅 陳昌維 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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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處躲!定位器僅4乘4公分 行蹤全紀錄

TVBS – 2013年4月26日 下午6:44

定位追蹤器在市面上很容易買到,功能也越來越多,有針對防盜、防止老人家、小孩走失,或是外遇蒐證,設備也跟著日新月異,除了能夠在零下低溫的環境運作,還有最新型的定位器,長寬各只有4公分,非常小巧,藏在口袋或是包包,很難讓人察覺。

電影「全民公敵」:「他移動了,他進到了電梯。」

電影全民公敵,人造衛星無時無刻監視著,男主角威爾史密斯一舉一動,不管他走到哪,都能精準定位,受到嚴密監控,儘管這只是電影劇情,但是真實生活中,利用定位器追蹤,也越來越高科技。

TVBS記者彭心一:「現在定位器越做越小,在我手上這個定位器,長、寬只有4X4公分,小到讓你很難察覺它的存在,只要利用手機APP,觸發定位器,就能可以知道定位器的最新位置。」

定位器器材達人:「老人家都不願意帶這個東西,小小的會比較好帶。」

小小定位器,拿來和50元比一比,大小幾乎差不多,搭配智慧型手機APP,隨時隨地掌握最新動態,另外還有這個定位追蹤器,比打火機大一點,透過GPRS傳輸,在零下20度低溫,還是能夠照常運作,不過,最準確還是這一款。

車子一移動,立刻來電告知,並且追蹤定位,業者說,這套系統大約1萬多元,很多員警都會用來追蹤嫌犯,不過,警方說,定位追蹤器大部分使用在擄人案交付贖款的時候,隨著監視器密度越來越高,使用率越來越低。

目前市面上定位器主要運用在防盜、防止老人家走失,或是外遇蒐證,有手錶造型、也有寵物、登山專用等各種功能,但是也是有人私自改造,違法使用,追蹤設備越來越先進,卻也讓人越來越沒有隱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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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師娘抓姦在床 通姦告不成

自由時報 – 2013年4月12日 上午6:10

〔自由時報記者鮑建信/高雄報導〕高市公立醫院李姓醫生帶小三護士回家「炒飯」,不料回娘家的李妻半夜提早回來,發現老公和其他女人全裸在房內,當場人贓俱獲,通知警方抓姦,兩人被依妨害家庭罪嫌送辦,高雄地檢署將李起訴,但認為小三不知道李已婚而處分不起訴。

據了解,去年11月24日凌晨,20多歲的李姓醫生將小三帶回高雄市榮總路住處「辦事」,被李叫回去娘家住2、3天的李妻突然提早回來,發現門口鞋子被人刻意掩蓋,懷疑內情不單純,乃通報警方前來開門蒐證,發現其夫和護士全裸在房內,當場人贓俱獲,兩人被依通姦罪嫌移送雄檢偵辦。

檢方指出,李應訊坦承犯行,並有警方蒐證光碟和翻拍照片,但審酌其涉案情節輕微,聲請法院簡易處刑。不過,李幫小三說情,指她不知道他已婚,家裡也沒有放置結婚和夫妻的照片。

小三則堅決否認涉案,並說,去年7、8月間,兩人在醫院認識後,不知道李已婚,到他住家時,也看不出來有女人居住。

承辦檢察官調查,據李妻指稱,其夫去年畢業到醫院工作後,反對她到醫院找他,指若要見面,須約在同事看不到的地方,並因其夫不願公開婚姻時起爭執。

又查,李妻鞋子原本放在家門口,案發當天卻發現被其夫刻意蓋住,原先掛在房門上的衣服也被收起來,放在平日未使用的房間衣櫃內,加上李妻也說屋內並無兩人合照的照片,小三辯稱被蒙蔽應可採信,認定罪證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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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婦求去 惡警性侵、拍裸照索百萬

作者: 李坤建、陳慶居╱綜合報導 | 中時電子報 – 2013年4月5日 上午5:30

中國時報【李坤建、陳慶居╱綜合報導】

苗栗縣大湖分局警務佐丁鴻榮,去年九月間休假帶情婦到竹市汽車旅館開房間嘿休,未料雙方酒後爆發口角,丁員拿蒐證用的相機強拍裸照並性侵得逞。新竹檢方審理終結,依強制性交罪及強制罪嫌,將這名惡警依法起訴。

離譜的是,丁鴻榮性侵得手後,還逼迫情婦簽下借款契約書,恐嚇須償一百萬元做為分手的精神損失,否則就要對她家人不利。

案發後,丁員於去年十二月申請退休被退回。大湖分局長廖誌銘表示,丁員先以涉及不正常男女關係,記一大過處分,並調該分局內勤警務佐,主管也受連帶處分。

本案依相關規定,須等判決確定後,再視判決結果決定是否停職、免職,或移送懲戒委員會處分;若判決有罪確定,將遭免職,不能領半毛退休金。

檢警調查,五十歲已婚丁鴻榮,去年九月廿五日休假時,和交往十多年陳姓情婦(四十歲)到竹市遊玩,下午到摩鐵開房間,兩人酒後突爆發口角。

陳婦供稱,她提出分手要求,並說準備要到KTV陪酒,丁竟突然抓狂,撕破她的胸罩、絲襪,逼迫她坐在馬桶上拍裸照,還違背她的意願、霸王硬上弓;性侵後還逼迫簽下借款契約書,需賠償一百萬元作為分手精神損失。她後來趁丁外出幫她買衣服報警。

警員到場後,發現涉案人竟是自己同仁,相當尷尬,但仍將丁帶回偵訊,並找到撕破衣服及疑沾兩人體液的衛生紙作為證物。

丁員坦承撕破陳女衣服,用相機拍下十二張裸照及要求對方簽下借據還錢,但否認性侵及施暴;辯稱施暴及拍裸照,係為增添性愛情趣,是在兩情相悅下發生性關係。

新竹檢方調查發現,丁嫌確有拉扯陳女內衣,造成被害女子手臂受傷,外衣也被燒掉,手機被摔壞,證人及被害女子亦指證歷歷,因此依強制性交罪及強制罪起訴丁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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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險套只有男方DNA 女主播通姦不成立

NOWnews – 2013年3月12日 上午9:34
記者葉志堅/綜合報導

保險套僅驗出男方DNA,女主播被告通姦不成立!民進黨主席蘇貞昌助理李厚慶的妻子,因懷疑丈夫和三立電視台女記者兼主播白舒樺有不倫戀情而直搗白舒樺香閨抓姦;但沒想到在白舒樺房內搜出的3個保險套,經送驗後竟然只有李厚慶DNA,因此檢方在無具體事證的情況下,11日對全案不起訴。

去年4月28日晚間凌晨,李厚慶的妻子會同母親和徵信社人員闖入三立主播白舒樺位於內湖住處抓姦,但卻只見李厚慶和白舒樺衣著完整;但徵信社人員卻在白舒樺房內浴室搜出包有3個保險套的「可疑衛生紙團」,由李妻轉交給事後抵達現場處理的警方。

案發後,李慶厚和白舒樺堅稱兩人「只是好友」,深夜共處一室只是談論新聞上的事情,並無逾矩不倫舉動;而且白舒樺還表示,自己並不知道李厚慶已婚。但不為李妻採信,堅持控告兩人妨害家庭;事後經李慶厚簽下「通姦切結書」後,李妻才撤銷對李厚慶告訴。

全案經檢方偵結後認定,抓姦現場未經警方蒐證,其證據來源無法確認,且涉案的3個保險套經送驗後,也只驗出2個保險套有李厚慶DNA,而無白舒樺DNA;因此,縱使兩人「道德上確有可議之處」,但在無具體事證的前提下,還是給予兩人不起訴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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