疑心丈夫調妻子通聯 偷裝機車衛星定位判離

NOWnews – 2013年6月13日 下午6:48
吳守文/台中報導

家住台中市32歲莊姓女子,指控丈夫疑心病重長期懷疑她外遇,除了違法調閱電話通聯外,還在自己的機車上安裝衛星定位器監控行程,更讓她無法忍受丈夫不准她裝避孕器,導致她墮胎10多次;謝男反控是莊女外遇致婚姻破裂,執意不離婚,台中高分院判決兩人離婚。

謝男與妻子兩人青梅竹馬,在未成年時即奉子成婚,育有一子一女。但兩人婚後爭吵不斷,莊女指控丈夫疑心病重,只要未按時報告行蹤或手機不通,就會向警局謊報她是失蹤人口,還私自在她機車上裝設衛星定位,以「偏差」方式行房、逼迫她就範,還不能裝避孕器,害她人工流產10多次。

莊女還指,在7、8年前曾遭魏姓男子性侵,丈夫向對方求償90萬元,她因不堪丈夫和其家人言語、精神暴力,在民國93年時曾搬回娘家住。

謝男則反駁,因為妻子有外遇紀錄,又經常深夜在外與異性友人共處,直到去年2月妻子提出要離婚,他才會開始注意她的行蹤;他並未不准妻子裝避孕器,且僅同意她去人工流產2次。謝男認為兩人婚姻出現破綻,是妻子外遇,他是背叛的一方,因而執意不離婚,認為即使要提離婚,也應該由他提出。

一審判決兩人離婚,但駁回莊女請求30萬元賠償金;謝男不服再上訴,當時處理的員警也到場作證,指莊女為通姦、並非強姦,雙方簽訂和解書了事。法官認為,謝男在妻子外遇後,持續以跟蹤、騷擾等方式相逼,兩人婚姻已無回復希望,判決兩人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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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女主播裝GPS抓姦 被控妨害祕密

NOWnews – 2013年6月8日 下午11:19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36歲的張姓前女主播懷疑丈夫祕戀大學剛畢業的林姓女子,在去年雇用徵信社跟蹤偷拍,同時在對方轎車裝衛星定位系統 (GPS),果然掌握丈夫外遇證據,一舉告上法院。結果丈夫反控她涉及妨害祕密,北檢在7日將張女及徵信社員工一併起訴。

張女曾在某體育台工作5年,在2009年與愛情長跑6年的男友結婚,生下一女後就淡出螢光幕前。去年1月開始,張女發現丈夫透過臉書,和公司內的的林姓女工讀生互傳曖昧訊息聊天,曾懇談打算挽回婚姻。但過一陣子,又發現林女傳簡訊給丈夫,丈夫被質問後惱羞成怒,不但要求離婚,還喝令張女帶女兒滾出家門。

張女帶著女兒回娘家後,以每天1萬2千元的高價,委託「江梅綺女人徵信社」調查丈夫行蹤,果然發現丈夫與林女當街擁吻的親密照片。張女顧及夫妻十年情分,曾傳簡訊勸林女莫破壞家庭,不料兩人依舊故我,張女只好以照片為證,提告林女侵害婚姻權。丈夫警覺行蹤被掌握後,在車底找到GPS,循線找到徵信社,進而對張女提告。張女喊冤,表示徵信社強調合法蒐證,不知道會做出違法行徑。

據了解,徵信社人員將GPS裝在張女丈夫車子後方保險桿,靠近底盤的位置。在跟監期間曾試圖將GPS拔除,遭張女丈夫發覺後逃跑。檢方認為,轎車屬於張女丈夫所有,張女無權私裝追蹤器,且張女將偷拍的照片在法庭上公開揭露,犯罪行為明確,將張女及徵信社人員一併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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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主播告夫外遇勝了 偷裝GPS被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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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劉峻谷╱台北報導
| 聯合新聞網 – 2013年6月8日 上午3:39

緯來體育台張姓前女主播,去年懷疑丈夫外遇,雇徵信業者跟蹤拍到王與林姓情人街頭擁吻,告上法院獲判賠6萬元。丈夫反控張女及3名徵信業者在他的車子偷裝追蹤器,涉嫌妨害秘密,台北地檢署昨天將張女等4人提起公訴。

去年1月,張姓女子發現王姓丈夫和公司甫大學畢業的林姓工讀生透過臉書聊天,內容十分曖昧,曾和丈夫懇談。去年6月,張女又發現林女傳簡訊給丈夫,她質問丈夫,丈夫提議離婚。

起訴書指出,張姓前女主播先回娘家住,再以一天1萬2000元雇請徵信業者,連續8天跟蹤王的行蹤,最後拍到王和林姓女工讀生當街擁吻;張持照片控告林女妨害家庭,求償60萬元。法院今年3月判決林女須賠6萬元。

王事後反控張姓前妻與3名徵信業者,為了跟蹤他涉嫌在他的車底裝衛星定位系統 (GPS),據此知道他的位置再到場偷拍,涉及妨害秘密。

台北地檢署調查,警方循王車下GPS查到徵信業者,張姓前主播也交出3片錄影光碟;檢方認定張女等4人非法竊錄王的非公開活動,依妨害秘密罪嫌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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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爸爸有女友」偷情3回都被拍

自由時報 – 2013年6月4日 上午6:18

〔自由時報記者林嘉東、吳柏軒/綜合報導〕37歲林姓男子與35歲鄧姓妻子去年底感情生變,鄧女經8歲兒子提醒「爸爸有女朋友!」才知丈夫有小三,鄧女日前帶著警察、徵信社人員到基市一家摩鐵抓姦,果然撞見丈夫一絲不掛來開門,並在浴室找到光溜溜的郭姓小三。

鄧女說,小孩因此事出現偏差行為,讓她非常痛心,事發半年,全案證據完整,但基隆地檢署檢察官只開一次庭,希望檢方早日偵結,她不會原諒破壞她婚姻的郭女,盼丈夫回心轉意。基檢主任檢察官周啟勇昨表示,檢方正依職權調查,相關證據還在釐清。

從事運輸業的林男與鄧女結褵12年,育有8歲兒子,去年11月林男突然態度改變,2人激烈爭吵,林男甚至甩門離家。鄧女在家中哭泣時,躲在一旁就讀小二的兒子出來安慰母親:「媽媽我跟你說,爸爸有女朋友!」意外點醒鄧女。

鄧女找來徵信社抓姦,果然拍到林男出差時都會帶著29歲、前東家的郭姓女業務一同出遊,再前往汽車旅館溫存,前後共3次,行蹤都被徵信社拍下。

鄧女說,丈夫之前還帶著兒子掩護,但兒子很討厭小三,表示「那個阿姨都會罵我」、「爸爸有告訴我,不可以跟媽媽說爸爸有女朋友」。

去年12月底,林男又出差,鄧女和徵信社人員一路尾隨,目擊林男帶著小三進摩鐵。徵信社算好「時間」確定兩人已完事,請警方以臨檢名義敲門,來開門的林男竟一絲不掛,見妻子站在門外,當場嚇傻。

徵信社人員說,鄧女痛哭問夫:「你怎麼可以這樣對我跟小孩?」林男忙求原諒:「這是酒店認識的小姐」、「下次再也不敢了!」

警方隨後在浴室內找到全身光溜溜的郭女,並在垃圾桶起出沾有體液的衛生紙,訊後依妨害家庭罪將2人送辦。林男昨表示,案子已經進入司法程序,不會干預妻子其他作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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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周刊 – 2013年5月9日 下午1:14

女尊男卑婚姻難 于美人噤聲求挽回 金友莊泣訴疑輕生

于美人婚變鬧得沸沸揚揚、陳美鳳離婚官司還在打、金友莊坦承離婚壓力大,演藝圈人氣女星如何在家庭生活裡,力抗相愛容易相處難的課題?

撰文/林軒如、蘇美如;攝影/江祐任;圖片/台視、中天、先勢公關、王牌公關、新浪微博

于美人婚變事件延燒近月餘,近日態度轉趨低調,似乎了解到將婚姻事攤在檯面上,不僅解決不了任何事,只會將事情複雜僵化,日前在臉書粉絲團上Po上致歉文,消弭「強勢大女人」的形象。她表示開了一場「不該開的記者會」,這些日子她深深自我反省,兒女希望她能夠和老公好好談一談,她聽從孩子們的意見,並向老公喊話請他出面,平心靜氣的深談,讓事件能夠早日落幕。

金友莊與高凌風因為房產和贍養費糾紛爭執不下,日前被民眾發現她酒後站在新店碧潭橋上吼叫、哭泣,疑有輕生念頭,她事後否認想跳河,但不諱言離婚讓她承受許多壓力。兩人離婚,後續的金錢問題,仍是牽扯不完的主因。

同樣因為離婚贍養費喬不攏,還在離婚官司風暴中的陳美鳳,日前被爆遭David在美訴請離婚,要求每月3百萬元贍養費,讓她很難過,她後悔過度信任對方,嘆氣表示David的人不是不好,但貪了就不好。她不願意屈居弱勢,已備妥資料,打算訴請回台打離婚官司,「不管是300萬、30萬還是3萬元,我都沒跟他要贍養費了,他怎麼可以跟我要錢?」

從女星與老公的相處之道,不難發現不僅老公壞話說不得,適時嘴甜稱讚,即便遇到謠言風波也要相信力挺,才是維持婚姻的重要法則!陶子與李李仁的婚姻,除了收入懸殊,陶子在外的女強人形象,更令人好其她的馭夫術。其實,陶子在老公面前就是十足小女人,人前人後都不避諱大方稱讚老公。雖然陶子賺得比較多,兩人也沒簽財產分開書,就按各自收入的比例去分攤家用,由陶子管女兒,李李仁教兒子,小孩教養也沒問題。結婚10年,兩人還是甜蜜蜜。

大、小S先後成為人妻,雖然作風不改直率辛辣,小S也仍舊不時在節目上大吃男星的豆腐,但從沒傳出婆家或老公對她出聲抱怨。大S為另一半付出從不喊累,半夜褒湯就為了讓老公醒來就有美味可嘗;嘴甜出名的小S,面對老公許雅鈞不只一次被拍到上夜店玩樂,總是強調清楚老公行蹤,更一律回應「百分百相信老公」。姐妹倆更是「有志一同」,公開場合絕不抱怨老公,三不五時還要在網路上公開談情說愛。

Ella和Selina身為「女子天團」,結婚對象卻都是一般上班族。年收入動不動就破億的她們,經濟能力遠遠超過老公,工作又必須當空中飛人,持家和維繫夫妻感情也是不容易。兩人稱自己跟另一半都是經濟獨立,家用不是老公負責就是一起分擔,適時當起婚姻裡的配角,甘心改當花老公錢的幸福人妻!

新婚4個月的胡婷婷和Julio也是標準的「千金和窮小子」夫妻檔,面對媒體對於Julio的揣測,胡婷婷早就預想過閃婚後的壓力,但她說:「這都摧毀不了真愛!」她一臉甜蜜笑說:「我的名字叫『女人』,女人總是任性,但Julio都無條件包容我。」家中大小事,2人也都一起分擔解決,沒有什麼「女尊男卑」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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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人妻裸睡 被抓辯「脫光卡好睡」

自由時報 – 2013年5月24日 上午8:42

在貨櫃屋休息室躺一床

〔自由時報記者俞泊霖/台中報導〕半百熟男女全裸同眠,貨櫃屋內遭抓姦。

吳姓客運司機日前和李姓人妻約會後,竟還把李婦帶往客運站司機專屬的貨櫃屋休息室睡覺,兩人行蹤被李夫發現,請客運公司管理人員開門,吳男全裸躺床上,李婦則全裸掩被,但兩人否認有性行為,吳男還辯稱脫光光睡覺比較舒服,李夫則氣得提告妨害家庭。

今年3月下旬某晚,李姓婦人丈夫發現妻子和吳姓客運司機進入某客運站貨櫃屋休息室,燈光也關掉,李夫氣得報警抓姦,客運站管理人員配合開門、開燈,發現驚慌的吳男全裸躺在床上,一旁則是全裸僅蓋棉被的李姓婦人。

客運司機被告妨害家庭

年逾半百的吳姓男子辯稱,他和李姓婦人逛街逛太晚有點累,因此帶婦人返回客運站貨櫃屋休息室睡覺;全裸則因脫光衣服睡覺比較舒服,否認和李婦有性行為。年約50歲的李婦也矢口否認兩人有性行為,表示只是單純休息。

不過警方從垃圾桶發現多張使用過的衛生紙,要調查釐清是否兩人所用,李夫則氣得要提告吳男妨害家庭。李夫表示,和妻子分居約1年,也有小孩,未料竟有此事。李婦對於以往是否曾和吳男發生過關係,則沉默以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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詐欺慣犯寺廟找下手對象 法會上落網

中廣新聞網 – 2013年5月22日 下午4:58

高雄市警方逮捕一名前科累累的詐欺犯,這名嫌犯出入各寺廟,利用被害人遭遇困難,尋求慰藉的心理,以介紹工作、消災解厄等各種理由行騙。警方追蹤行蹤,逮捕嫌犯時,他正在浴佛法會上意圖行騙另一名婦人。(林憲源報導)

高雄一名鍾姓婦人聽信自稱是「陳老師」的男子,嫌犯假稱要引薦婦人的兒子到中鋼公司上班,以打點關卡為名,索要60萬元,婦人先給了45萬元後,「陳老師」不知去向。婦人被騙之後,才發現其他共修師姐也有多人被同一人以介紹工作、修廟、消災解厄等理由詐騙金錢。

高雄市刑大偵七隊接獲報案,過濾監視畫面,鎖定嫌犯身分,循線找到嫌犯,當時嫌犯正在高雄市大樹區參加佛陀紀念館的浴佛法會,被逮捕時他正在法會上和一名婦人攀談,警方認為他是意圖行騙這名婦人。

落網嫌犯是六十九歲的陳姓男子,警方查出他經常出入在鳥松、仁武、大樹一帶的寺廟,尋找遇上困難的被害人,再以各種理由行騙,清查嫌犯一共有詐欺、竊盜等68項前科紀錄,而且還在通緝中。嫌犯坦承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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疑妻偷人裝GPS定位器 准離

自由時報 – 2013年5月21日 上午6:12

〔自由時報記者林良哲/台中報導〕台中市的莊姓女子控訴謝姓丈夫懷疑她有外遇,竟在其機車上裝設GPS衛星定位器,並調閱她的電話通聯紀錄,莊女訴請離婚,台中高分院審理時,謝男控訴妻子曾經外遇,他不得不防,但法官認為,2人的婚姻關係已產生破綻,因而判離。

判決書指出,莊女和其丈夫為青梅竹馬,但莊女指控在2人結婚之後,丈夫經常對她打罵,還因其「偏差性觀念」,不准她裝避孕器,致使她在懷孕之後必須進行人工流產,前後多達10多次。

莊女指出,丈夫懷疑她有外遇,竟偷偷地在她所騎的機車內裝設了GPS衛星定位器,用以監視她的行蹤,更私下調閱她的電話通聯紀錄。在忍無可忍下,她先離家出走,沒想到丈夫又經常打電話騷擾,去年她向法院聲請保護令獲准,但丈夫還是持續騷擾,因而被法院判處罰金。

由於多年來婚姻關係不佳,莊女到法院訴請裁判離婚,一審判處2人離婚,但謝男不服提起上訴,並否認有所謂「偏差性觀念」。台中高分院審理後,法官認為2人的婚姻關係早已產生破綻,而就其破綻產生,雙方必須各負一半責任,因而判處2人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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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處躲!定位器僅4乘4公分 行蹤全紀錄

TVBS – 2013年4月26日 下午6:44

定位追蹤器在市面上很容易買到,功能也越來越多,有針對防盜、防止老人家、小孩走失,或是外遇蒐證,設備也跟著日新月異,除了能夠在零下低溫的環境運作,還有最新型的定位器,長寬各只有4公分,非常小巧,藏在口袋或是包包,很難讓人察覺。

電影「全民公敵」:「他移動了,他進到了電梯。」

電影全民公敵,人造衛星無時無刻監視著,男主角威爾史密斯一舉一動,不管他走到哪,都能精準定位,受到嚴密監控,儘管這只是電影劇情,但是真實生活中,利用定位器追蹤,也越來越高科技。

TVBS記者彭心一:「現在定位器越做越小,在我手上這個定位器,長、寬只有4X4公分,小到讓你很難察覺它的存在,只要利用手機APP,觸發定位器,就能可以知道定位器的最新位置。」

定位器器材達人:「老人家都不願意帶這個東西,小小的會比較好帶。」

小小定位器,拿來和50元比一比,大小幾乎差不多,搭配智慧型手機APP,隨時隨地掌握最新動態,另外還有這個定位追蹤器,比打火機大一點,透過GPRS傳輸,在零下20度低溫,還是能夠照常運作,不過,最準確還是這一款。

車子一移動,立刻來電告知,並且追蹤定位,業者說,這套系統大約1萬多元,很多員警都會用來追蹤嫌犯,不過,警方說,定位追蹤器大部分使用在擄人案交付贖款的時候,隨著監視器密度越來越高,使用率越來越低。

目前市面上定位器主要運用在防盜、防止老人家走失,或是外遇蒐證,有手錶造型、也有寵物、登山專用等各種功能,但是也是有人私自改造,違法使用,追蹤設備越來越先進,卻也讓人越來越沒有隱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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捉姦 男落跑 女被逼切結判無罪

中華日報 – 2012年12月17日 下午11:12

 記者葉進耀報導 蔡、陳兩名有家庭的男女深夜到汽車旅館開房間,男方妻會同公婆、小叔、表姊等五人大陣仗前往捉姦,因男方已先開溜,女方被逼簽下切結書保證日後不再聯絡。法官認為切結書是被逼簽,非自由意志所為,不採作證據,兩人雖深夜共處一室,卻沒直接證據證明通姦,判決無罪確定。 台南高分院審理這件通姦案,抓姦的妻子已原諒蔡姓丈夫,事後撤回告訴,但對於陳姓女子破壞別人的家庭行為,仍無法釋懷,一定要讓她得到教訓,因此,一審判決陳女無罪時,蔡妻仍請求檢察官上訴,一定要讓法官定陳女的罪。 合議庭審理,蔡姓男子和陳姓女子,兩人各自有家庭和子女,卻不避嫌地交往,過從甚密且發展成男女感情,兩人還利用傳簡訊互表愛意並以「老公」、「老婆」、「親愛的」等語互稱對方;有一天,蔡妻看到丈夫的手機簡訊出現「老婆我不知道怎麼表達我多愛你,接下來我會做給你看  ……,安心地跟著我,過我們要的生活  ….」,蔡妻決定要讓這名小三好看,開始留意丈夫的行蹤。 九十九年十月二十九日晚上十一時,蔡妻跟蹤丈夫的車子至彰化市一家汽車旅館,蔡妻火速聯絡蔡的父母親和弟弟、表姊到場助陣,由於旅館人員不配合開門,蔡父私下打電話給正在開房間的兒子,讓兒子事先偷偷由後門溜走。房內只剩下陳女一人,陳女打開門,見門外四、五人嚇得直後退,蔡母入內破口大罵陳女自已有家庭,不該又去破壞別人家庭,蔡家一行人要陳女立下切結書稱自己通姦被抓,保證以後不再聯絡,陳女為了脫身不得已簽下切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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